法律

办理贷款需要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银行流水;

  (五)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六)征信报告;

  (七)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一)办理现房抵押贷款:首先,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其次,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再次,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第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最后,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

  (二)办理期房抵押:借款人凭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贷款申请。借款人夫妻双方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查无误后予以受理。

  贷款审核(调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贷款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上报审批。

  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审批。

  签订合同。贷款审批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借款人到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房屋抵押。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担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