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改嫁,儿子的遗产能继承吗
1、继兄弟姐妹之间形成扶养的,互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2、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应当优先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先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权利实现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序先继承,然后才是第二顺序
子女包含:婚生、非婚生、养子女、继子女
父母包含:生、养、继父母
兄弟包含:同父母、同夫或同母、养、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的其他情况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