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遗嘱继承公证程序

  遗嘱继承公证需要以下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遗嘱继承公证程序是: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

  4、批准出证。

  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继承公证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