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不存在选择性执法
中国政府在反垄断领域的频频出招,既让许多消费者拍手称快,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美国财政部长近日在致函汪副总理时表示,中国针对外国企业的一系列反垄断调查可能给中美关系带来严重影响。
而在不久前举办的达沃斯论坛上,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某某也向李总理坦言,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于反垄断的调查力度,可能让许多外国企业对于中国经商环境产生了担忧。
李总理在回应时表示,包括反垄断调查在内的事中事后监管是依法、透明、公正进行的。这些举措有利于中国扩大开放,让更多外资、外国产品愿意和敢于进入中国。这些措施绝不是针对某类企业,或者说是有选择性的。
“近期国外有关质疑并没有公正、客观、理性地看待我国的反垄断执法,对我国反垄断执法的质疑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许某某表示,在过去查处的反垄断案件中,从执法范围看,反垄断执法已经广泛涉及众多行业和领域;从主体对象看,反垄断执法调查的对象涉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从垄断行为类型看,查处的案件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不同类型。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查处的335家企业及行业协会中,外资企业只有33家,占总数10%。
“我国反垄断执法始终从垄断行为出发,从来没有因为实施垄断行为的主体性质不同、国别不同而有所区别,都是一视同仁的,同等对待的,并不存在所谓的选择性执法问题。”许某某说,中国《反垄断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不是也不可能是保护本国产业的工具。被调查企业的法律权利是得到充分保障的。
日本媒体发文指出,尽管外界对中国反垄断执法案件的关注给人留下了这样的印象:外国公司正受到中国当局的严密审查。不过,情况未必是这样。
该文指出,“至少在汽车行业,在华运营的基本规则决定了当局无法只针对外资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要在中国境内运营,外国汽车制造商须与一家国内公司组建合资企业。因此,对一家外国汽车公司展开调查也要调查其国内合作伙伴。对汽车部门展开的调查也赢得了欧洲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的支持,它们和中国监管机构一样,认为汽车制造商在中国提高零部件和售后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