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反垄断是市场公平竞争的根本保障

  市场经济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竞争。通过竞争,市场主体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胜劣汰,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最佳的产品和服务。竞争不是为了利益最大化而不讲任何原则和尺度。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现代文明不仅要讲究“挣钱”,更要讲究伦理和法律。此外,公平竞争也不是随意丢到土壤里就能够自己发芽生长的,恰恰相反,它是一株需要得到政府持续呵护的栽培植物。

  促进公平竞争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最好方式。公平竞争是指竞争者在同一市场条件下共同接受价值规律和优胜劣汰的作用与评判,并各自独立承担竞争的结果。反垄断能够通过促进公平竞争来保护消费者利益。在中国,《反垄断法》对消费者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在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情况下,企业的垄断行为会严重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甚至根本取消了消费者的选择,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为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必须保证市场上有足够多的竞争主体,避免出现寡头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使得消费者无法选择,或者这些竞争主体通过协议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竞争,从而损害消费者的选择权。

  所以最后,反垄断也是维护公平竞争的根本保障。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执法实践已经表明,反垄断是维护公平竞争的根本保证。由于当前乃至今后中国消费者在面临更多选择的同时也会受到更多来自国内外生产者垄断行为的消极影响,因此,可以预见的是,中国反垄断执法部门在维护公平竞争方面将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中国反垄断执法部门会在培育竞争文化、增强提高企业竞争意识以及鼓励公平竞争上发挥影响,同时也将会继续依据《反垄断法》,积极查处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加大对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力度,有效防范通过并购获取垄断地位并损害市场竞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