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称民间团体用气球散发反朝传单不违反航空法
据韩国纽西斯通讯社10月24日报道,韩国统一部官员23日表示,经与国土交通部的协商,韩国民间团体在属于禁航区的停战线附近用大型气球向朝方投放传单的行为不属于航空法适用对象。
该官员解释称,用于散发传单的大型气球并没有地面管控设备,因此它不属于超轻型飞行装备,也不受相关法律规定的制约。
此前,有报道称,韩国保守的民间团体将在25日对朝发送传单,而警方正在调查此举是否适用航空法规定。据韩国航空法第172条,超轻型飞行装置未经申请、变更申请或移转申请,而擅自使用者将会被处以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和5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9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