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人大反垄断法高峰论坛顺利举行
互联网行业的竞争不仅是公司之间利益的竞争,而且影响到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更涉及到国家的知识创新战略,关系到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提升。通过产业政策和竞争法的妥善适用,创造良好的互联网行业竞争秩序,促进我国互联网行业稳健发展,需要政府、高校和实务界人士的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在这一背景下,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竞争法研究所、亚太法学研究院)和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经济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第十四届人大反垄断法高峰论坛——“知识创新与垄断规制: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发展”于4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楼隆重举行。来自政府有关部门、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互联网实务界的与会人员,就中国互联网行业创新与规范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地研讨,会议一致认为我国互联网行业创新与垄断规制等问题亟待解决。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等十余所院校的学者,与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的官员和专门从事互联网行业竞争法律实务的律师,组成了本次高峰论坛的专家团,做了相关主题报告。奇虎360、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高通公司、三星电子等国内外多家互联网基础服务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有关技术服务商,作为企业界代表在论坛上介绍了互联网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动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反垄断法网》主编杨东主持了开幕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首先对各位来宾的参会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大家继续关心和支持人大法学院的发展。韩大元院长指出,互联网对国家、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希望学者与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合作,开展包括互联网行业创新与反垄断规制在内的各项研究,为促进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史际春教授代表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和竞争法研究所向与会嘉宾表示欢迎,他介绍了人大法学院从事竞争法教学和研究的教授团队,并指出,各界人士聚集一堂探讨互联网创新和反垄断法规制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经济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汉洪教授在致辞中表示,竞争对市场经济是不可或缺的,同时竞争具有利弊两方面,在促进市场发挥效率同时,也会产生排除竞争、限制竞争的消极影响,通过反垄断法的规制达到扬长避短的目的,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运行是非常必要的。他指出,互联网产业是一个非常综合的领域,涉及到知识产权、竞争以及规范化等问题,需要政府主管部门、专家学者以及产业界人士共同努力,共谋良策。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长斌律师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表示互联网行业的法治化进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德恒作为一个大所愿尽份内之责,把反垄断法高峰论坛办成一个长效机制。
本次论坛围绕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发展问题、互联网行业的垄断规制问题、互联网企业的业务创新与反垄断法内控机制的构建问题、反垄断法第55条的相关问题、知识产权创新与反垄断规制、标准、专利池等问题进行研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袁杰副主任、国家发改委价格检查监督与反垄断局李青副局长、只升敏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李国斌巡视员、商务部反垄断局朱忠良处长、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杨洁处长、曹红英处长等相关行政主管机关领导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天波,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互联网周刊》主编姜奇平、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殷少平审判长、对外经贸大学黄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时建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的史际春教授、吴宏伟教授、吴汉洪教授、杜子芳教授、北京大学盛杰民教授、薛兆丰教授、北京交通大学张瑞萍教授、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李海英研究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续俊旗主任、李颖慧研究员等相关领域著名学者,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周鸿祎、互联网实验室总裁高红冰、高通中国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刘东喜等知名互联网企业高管分别做精彩发言或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史际春教授首先作了“竞争法与产业政策、产业法规制协同,共同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发展”的主题发言,他指出产业法和竞争法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发挥着巨大作用。史教授认为,中国互联网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大量存在,需要发挥竞争法的规制作用。他强调,没有自由、公平的竞争,互联网的发展将会受到很大制约。互联网产业的规制需要在实践中摸索进行,不能简单照搬以往总结的其他产业的规制理念。对于互联网等特殊产业,产业法的适用应该优先于竞争法,而对于专业性、技术性不强的普通竞争问题,则应该优先适用竞争法的普通规定。
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免费安全服务提供商,奇虎360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周鸿祎在论坛中表示,360一直以来重视保护用户的选择权和知情权,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和产品创新改变了互联网,开创了互联网多个第一,360的免费安全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互联网上,免费的软件反而是高品质的软件,360结束了流氓软件泛滥的时代,为全国4亿互联网用户装上了正版的杀毒软件,同时为电子商务公司和网游公司的发展创造了安全的环境。周鸿祎表示,360在创业和不断创新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困惑:第一,360查杀流氓软件、打击木马等,有利于用户,但断了其他厂商的财路,因此遭遇到各方的打压。第二,当前互联网行业创新不足,抄袭成风。第三,垄断势力依靠强行捆绑进行推广,创新空间遭到压制。
周鸿祎指出,近十年西方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正是得益于反垄断执法,只有打破互联网垄断,才会有创新空间,才会有互联网的进步,才会建立起健康的产业链。他希望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充满竞争,有利于创业者的技术和产品创新。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李国斌巡视员强调,中国允许互联网创新时犯错,但是不允许不发展,互联网是最具创新性的产业,政府部门要保护这种创新性。此外,他强调行业的自律也是很重要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天波指出,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反垄断法》的目标之一,他呼吁监管部门、互联网企业和社会各界重视用户的利益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袁杰副主任指出,发展的源动力在于创新,立法和执法中都要重视对企业创新的保护。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李青副局长介绍了发改委价格反垄断执法的工作进展,她指出,各行业技术性、复杂性的背后其实是利益的较量,行业监管与反垄断监管不能相互替代,反垄断法能适用于互联网行业。
互联网实验室高红冰总裁介绍了美国和欧盟对谷歌并购摩托罗拉移动的反垄断审查,分析了政府反垄断调查对互联网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促进作用,以及对互联网企业带来的巨大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互联网周刊》主编姜奇平从产业角度,向与会嘉宾介绍了“互联网开放平台”的有关问题,他介绍互联网产业出现了“平台自然垄断+应用完全竞争”的新的市场结构。
本届人大反垄断高峰论坛分为四大议题,各位专家学者都做了非常精彩的发言。江西财经大学蒋岩波教授分析了百度公司案反映出的认定互联网产业垄断行为的困境,他认为考察平台企业的利润来源可能更有助于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的界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杨东副教授探讨了竞争法对于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的调整原则,首先应遵循竞争法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一般调整规则,其次,要全面考虑相关产业的市场现状和政策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海放副教授指出,互联网行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企业之间的利益竞争会很复杂,但是,在这个领域的经营者还是要遵循利益不得冲突的基本道理,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类似3Q案件那样的企业恶性竞争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副教授指出,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包括在相关市场的界定中,需要从经济学、法学的角度进行思考,此外,还应该注意到Common sense的重要性。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续俊旗博士向与会嘉宾介绍了专利池的历史、经济学动因、专利池的反垄断规制以及通信业专利池的发展前景。
在会议互动交流阶段,与会人员就互联网行业的公平竞争及网络用户权益保护等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探讨,与会嘉宾和相关国家机关的官员及法院系统的法官进行了交流,不断将研讨会推向高潮。
最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王宗玉副教授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长斌律师做了总结发言,感谢各位来宾的参与和支持,表示人大法学院将举办更多的高端学术活动,集思广益,共同推动中国反垄断法的进一步发展,达到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