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交费标准,费用是由谁缴纳
申请强制执行缴费标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标准计算的,申请执行交费标准按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其缴费标准是按照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申请执行的费用是由被执行人缴纳的。若是申请方如果自愿的话也可以由申请方支付。但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申请人预交申请费用,在执行的过程中由被执行人的财产承担申请费,因此费用是由被执行人缴纳的。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由被执行人缴纳的法律规定是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