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发〔1996〕13号)精神,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的电费负担,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发〔1996〕13号)精神,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的电费负担,特通知如下:

  展计划委员会。

  附件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关于***县农村电价的公告(式样,适用于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的地区)

  附件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关于***县农村电价的公告(式样,适用于非全省统一销售电价的地区)

  附件一:

  ××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

  关于××县农村电价的公告(式样)

  (适用于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的地区)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电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农村电价政策及××县农村电价水平公告如下:

  局:×××××××,县供电局:×××××××。

  省物价局通讯地址:

  县物价局通讯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