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分居如何探视子女

  某女子和丈夫分居半年有余,日前她向杨浦法院提出了在分居期间探视子女的要求。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条文,法院表示,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法院目前无法处理。

  我国现行法律仅规定了离婚后探视子女的制度,但对父、母分居期间的探视权没有涉及,仍是空白。

  由于《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准予离婚,越来越多的夫妻通过分居方式达到最终离婚。分居期间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探视子女问题,还可能因探视子女而产生其他纠纷。

  有法学专家认为,常有准离婚(分居期间)的父或母一方控制子女、使对方无法行使探视权的现象。立法对此应有所规定,诸如父、母分居期间,实际控制子女方不得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以保护子女利益,减少纠纷。

  (记者孟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