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伤残鉴定证明怎么办理
工伤后伤残鉴定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工伤认定;
4、劳动能力鉴定;
5、赔偿。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6、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7、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