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抢劫罪主体可以成为单位吗

  单位可以是抢劫罪主体吗这个问题,其实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属于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抢劫罪。但是,抢劫罪在责任年龄上不同于其他一般的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的犯罪,这些侵犯财产的犯罪,按照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只有已满16周岁的人才能构成。按照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抢劫罪则从已满14周岁开始,就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已满14周岁就可以构成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这是因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生理上和智力上都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已经具备一定的分辨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让他们对抢劫罪这样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负刑事责任,是符合我国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实际状况和犯罪与刑罚的基本原理的,也是有力地惩治和防范抢劫犯罪的实际需要。从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出发,并针对未成年违法犯罪者的特点,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理上还有三条特殊规定:(1)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3)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对于未成年人构成的抢劫犯罪案件,处理时一定要贯彻执行法律的上述规定,这样才能既严肃有效地打击抢劫犯罪,又有利于未成年抢劫犯的改造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