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国际民商关系包括哪些?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定而结成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权利与义务)这三个因素组成。而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就是指该三个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国外有联系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1、主体涉外

  在主体为国际因素时,作为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有时也可能是外国国家、国际组织或无国籍人。

  2、客体涉外

  在客体为国际因素时,作为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位于国外。

  3、内容涉外

  在内容为国际因素时,产生、变更或消灭民商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国际民商关系包括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债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等。而在有些国家,公司法关系、票据法关系、海商法关系、保险法关系和破产法关系等属商事法律关系,不属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但国际私法所指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既包括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和继承关系,也包括公司法关系、票据法关系、海商法关系、保险法关系和破产法关系等。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特征

  1、具有涉外因素。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或客体或权利义务的发生地之一在国外或境外。

  2、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在法律禁止性规定之外根据合同或行为目的选择行为及争端方式及管辖。

  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

  1、间接调整方法

  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2、直接调整方法

  就是用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实体规范”(substantiverules)来直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都是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手段,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