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指永久性地剥夺罪犯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终身没有以下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一定会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减为有期。

  《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酌减。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