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受理费不交会怎么样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的,由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所以建议你要先申请司法救助。

  有两个方面案件构成:

  (一)财产案件: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等。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应向法院提供:

  (一)申请书;

  (二)法院已下达交费通知书的,应提供法院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交给法院核对);

  (三)申请缓、减、免交上诉费的,应在法院通知预交上诉费期满三日前递交申请书,并应提供一审裁判文书复印件及上诉状,二审法院一般应在当日给予书面答复;不予批准的,原通知的交费期限不予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