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的时间,但这只是对于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的情况而言的。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1、受赠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赠与合同义务的。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法律限制如下:
1、赠与财产的权利已转移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