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可申请仲裁有争议职业病诊断

  12月31日上午10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北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刚刚通过的职业病防治法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就职业病防治法提问:从刚才的介绍当中可以看出职业病防治目前面临的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能否介绍一下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在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方面的思路是什么?有哪些措施可以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的诊断?

  卫生部监督局局长苏志先生表示,诊断职业病,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等因素。

  为了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我们认为这些新规定将更加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解决过去职业病诊断鉴定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