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亚太区域合作需破除“意大利面碗”效应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化成为主流趋势之一,目前95%以上的WTO成员国都签署了1个以上的区域贸易协定。随着多哈回合陷入困境,包括自由贸易协定、经济一体化协定、关税同盟、优惠贸易协定等机制在内的区域一体化勃兴一时。

  外交部长王毅在不久前的“蓝厅论坛”上表示,APEC是当今亚太地区各类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先驱,成立25年来,成员从12个扩大到21个,是亚太地区覆盖面最广、代表性最强、级别最高的合作机制。

  1994年,APEC设立了“茂物目标”,即APEC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分别于2010年和2020年实现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尽管这一目标没有量化指标,也不具强约束力,但通过各种单边和双边以及区域性合作机制,《茂物宣言》发表20年以来,亚太地区平均关税水平下降了12%,区域总贸易额增长了7倍,商业和投资环境日趋改善,地区经济保持了多年较快增长,对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这一主题,2014年APEC会议的一个核心议题是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今年APEC会议把实质性推进FTAAP(亚太自由贸易区)提上了议事日程,并制订了《APEC推动实现亚太自由贸易区路线图》。FTAAP如果能建成,将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大的自由贸易安排,有望从根本上解决亚太地区各种类型自由贸易区引发的“意大利面碗”效应。

  亚太区域合作错综复杂

  人们在谈及亚太区域内众多不同规则的区域合作机制时,往往使用“意大利面碗”这个词。该词源于美国经济学家巴格沃蒂1995年出版的《美国贸易政策》一书,指在各种FTA(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和RTA(区域贸易协定)中,不同的优惠待遇和原产地规则,就像意大利面条一般混乱地绞在一起。

  例如,欧盟现在只将最惠国待遇适用于少数国家,因此其他国家依据WTO的“最惠国待遇”就成了“最差国待遇”,基于“最惠国待遇”的关税率实际上成为了“条件最差”的关税率。因此,人们呼吁亚太经济体“不能互相踩脚,甚至互相抵消”,要防止出现“意大利面碗”效应。

  目前,亚太地区各种形式的自由贸易区域合作机制相对削弱了APEC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包括东盟+中日韩(10+3)、日本主推的东盟+中日韩印澳新(10+6)、美国主导的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以及2011年东盟峰会所通过的REC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在内的主要机制,标准、水平、内容、规则不相同,有的成员方同时面临多重贸易规则。

  “这种泛滥的区域集团交错重叠,增加了维护和经营成本;对区域外国家歧视,挑战WTO多边体制的透明度规则;过多考虑政治安全等非经济因素使得其经济效应难以充分体现。”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委员全毅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目前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越南、加拿大、墨西哥等国已加入TPP,这12个经济体的GDP总量达到APEC国家总量的70%以上,占世界GDP总量的38%,全球贸易的26%。

  “美国希望主导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打造美国的太平洋世纪。美国最担心东亚区域出现像欧盟那样与之抗衡的地区力量,如东盟的‘10+3’机制。”全毅说,TPP将对中国的区域合作战略产生巨大挑战,并增加亚太区域一体化的阻力。亚洲贸易一体化的架构顺从货币贸易,市场与地缘才是该地区生产分工的驱动力。典型做法是跨国公司在区域内进口大量中间品,并出口大量制成品。而TPP则没有包括在东亚生产分工网络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中国,这会促使中间品生产商和最终品制造商把生产和组装工序由TPP外移至TPP内,并破坏目前亚洲与美国已经形成的国际生产分工体系。

  “草绳”变“钢筋”:加固亚太区域合作

  不像欧盟、北美地区有统一的自贸协定,亚太地区因为地域范围广、经济发展差异大等因素制约,既有日本、澳大利亚这样的发达国家,也有东南亚地区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因此,APEC主要成员方关于FTAAP的指导理念和路径偏好各异,中短期内可能难以就其建设具体路径达成一致。区域贸易协议更有包容性、透明度,才能满足区域以及全球经济发展的要求。既照顾到发达经济体的高标准要求,同时也兼顾发展中经济体的现实条件,这种积极而务实的态度,值得未来FTAAP吸纳。

  本届会议提出“面向未来”,一方面是肯定和坚持推进亚太区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另一方面提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务实合作措施,积极推动制定《APEC互联互通蓝图》。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有关APEC互联互通问题上关心重点不同——前者更关心制度的互联互通,后者更关心硬件的互联互通。

  全毅认为,中国的策略在于扩大投资和贸易领域的市场准入谈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原产地贸易规则,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加强海洋经济合作,加强标准一致化,减少非关税壁垒等提高自贸区规则标准,加强双边互联互通措施和物流合作,完善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机制。中国还需协调好与日韩的关系,三国已于2011年达成三边投资协定,中韩、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也已启动。而RCEP既是中国周边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地缘经济依托。

  “中国应该将新规则谈判作为深化改革的催化剂和杠杆,分析和确立在新规则谈判中的利益,有效保留合理的监管权力,寻求权利和义务的新平衡。”全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