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仲裁下裁决合同仍然未续签

  两名拥有10多年工龄的老工人,在合同期满后因为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公司拒绝后,仍一直上班至今。尽管劳动仲裁机构已裁决一月有余,两名老工人仍然没有得到一纸合同。

  这两名工人就是李娟君和李秀玲,供职于昆明神犁拖拉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犁公司)下属单位云峰机械厂(该厂已于今年3月份停产)。根据《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认定的事实:李娟君于1995年9月入厂、李秀玲于1993年1月入厂,到2007年12月,两人的合同期满,于是要求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遭到公司拒绝。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5月6日向神犁公司、李娟君和李秀玲分别下达了仲裁裁决,裁决神犁公司与李娟君及李秀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裁决书下来后,神犁公司并没有依法在15日内提起诉讼,而是于5月26日向云峰机械厂职工下达通知,要职工在5月份内将原岗位全部手续进行移交,然后到附近一茶厂上班,同时,工厂补发工人2月份至5月份的最低生活费(每月470元)。对此李娟君和李秀玲表示不能接受。昨日记者来到神犁公司,无法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李娟君则表示她会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