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处罚后做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一)调查人员及时调查当事人违法事实,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提出处罚建议并报处长;

  (二)处长及时审查调查材料和处罚建议,提出处罚意见;

  (三)依法需要告知听证权利的,调查人员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组织听证会;

  (四)调查人员拟制行政处罚决定书,报分管厅长批准;

  (五)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司法鉴定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事实,且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司法鉴定的法律性体现在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等等。法定鉴定部门是指由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规定享有司法鉴定权的鉴定部门。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2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1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