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

  1、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劳动协议只能使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劳动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介入。

  3、适用的人员不同。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而劳动协议适用的人群只限于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4、签订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十分齐全。劳动协议的条款就比较简单。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

  1、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2、劳务合同受《民法典》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3、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

  4、合同内容不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多的是法定性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