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你知道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案例回放:

  小李是一家钢铁公司的职工,三年前,他在工作中被机器轧伤,左桡骨粉碎性骨折。受伤之后,小李立即要求公司为他申报工伤,公司领导也满口应允。休养期间,小李再一次找到公司,询问工伤的事情,公司给他的答复是“报过了”。

  没想到,一年过去了,当小李找到劳动部门查询后才得知,公司不仅没有为他申请工伤,而且根本就没给他上保险。等小李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部门以已过法定期限为由对其不予受理。

  专家说法:

  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要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此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以后,首先应该尽量搜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其次,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受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最后,还要提交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受理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做相关的调查核实。若职工方认为职工受了工伤,而所在单位不认为是工伤,要由所在单位来承担举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