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劳动合同要看清哪些内容

  求职者谋求工作岗位,焦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可草草了事,要看清劳动合同的条款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印有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所填写的位置。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面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