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仲裁可以解决吗
一、房屋纠纷仲裁可以解决吗?
房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解决,主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但是不是所有的房屋纠纷案件都能提起仲裁申请,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屋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二、哪些房屋纠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房屋纠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案件;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纠纷;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申请仲裁的其他案件。
其他:①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已经审结的房地产案件;②涉及落实政策的房地产纠纷;③因公证机关公证而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纠纷;⑤军队内部的房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