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患过错纠纷

  10月29日,患者朱xx在丹阳市中医院做手术,不承想,手术进行到一半时,医生发现事先准备好的工具不匹配,临时派人到常州去取。朱xx在等了约3个小时、加注两次麻药后才重新手术。虽然手术成功,但朱xx和他的家人希望,院方就手术“意外”道歉并给予相应补偿,医院则否认存在过错。(11月2日《现代快报》)

  病人送进了手术室,麻药也打了,只等医生妙手回春,没想到手术仅仅做了半拉子,就因工具不匹配,不得不中途搁浅,堪称“胡子手术”,如此医院平时又怎能承担起救死扶伤的重任?

  躺在病床上的患者,此时的心情非常焦虑,非常无奈,因为命运掌握在医生手中,只得听从医生指挥,苦等三个小时,两次加注麻药,这种煎熬与折磨绝非置身事外的人所想象。我就搞不懂了,手术本不问大小,医院都应该做好万全的准备,各种器械一应俱全,而不是临时抱佛脚。尽管院方辩称提前准备了三套工具,但结果明摆着,并没有对应患者的需求,可见,这样的准备不过是凭主观臆断,用经验主义来应付差事而已。

  患者被注射了麻药,注定就是一个大手术,医生在动刀之前,理应预见到各种意外发生,因此院方所说的“意外”本身就不该出现,既然发生了,就是一次未遂事故。按理说,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完全合乎情理,一点都不过分,过分的倒是医院方面,既以“意外”来推卸责任,又不肯承认过错,活像社会上的某些泼皮无赖。

  好在手术的部位是在患者的腿上,倘若在大脑抑或内脏动手术,患者怕是下不来手术台了,可见这是一次侥幸的手术,对医院方面而言教训何其深刻,因此,唯有深刻反省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且举一反三,方能防止类似问题出现,也才能确保患者的安危。

  既然丹阳市中医院不承认自身有过错,显然就是患者朱xx有过错,错就错在病急乱投医,走错了医院,如此医疗作风,不出问题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