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案例实例是怎样的
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骑行横穿道路的人力自行车:
交通事故经过:2019年1月6日12时12分,陈某林(男,1971年生,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准驾车型a2e)驾驶闽f3695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国道福昆线角美镇金钻ktv路段,与施某厚(男,1931年12月出生,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人)逆向行驶并骑行横穿道路的人力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施某厚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分析:当事人施某厚驾驶二轮人力自行车时,逆向行驶且横过道路未下车推行,其过错行为与本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当事人陈某林驾驶机动车时,未注意观察路面的交通状况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过错行为与本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维权渠道你可选择与对方协商、申请交警队调解,当然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遭受人身损害可以申请赔偿的费用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