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已出院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已出院的赔偿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受害者可以索求的赔偿项目如下: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上述第一项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起诉交通事故只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即可,人民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人民法院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赔偿要看事故的主体性质: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责任;

  (2)非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40%的责任;

  (3)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4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