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地区劳动和社保局切实保障务工者权益
记者日前从山南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去年11月底,全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起,涉及人数70人,为务工者追回劳动报酬及伤残补助金26.07万元,结案率达100%。
去年,山南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始终把加强劳动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督促指导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做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地区劳动关系日趋和谐。
针对少数单位和劳动者不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山南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专门建立劳动法制宣传小组,深入宣传《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定期深入各县及重点企业进行法制讲座,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及时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进行依法鉴定,把劳动合同签订与社会保险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了山南地区用工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山南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加央介绍,仅去年前11个月,山南地区劳动部门就依法鉴定劳动合同8664份,涉及207家单位和2888名劳动者,全地区劳动合同鉴订率有明显提高。
同时,山南地区劳动部门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设立了“12333”劳动保障维权投诉和法制咨询电话,解答内容包括解决劳动者如何就业、怎样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劳动纪律和经济赔偿等,为劳资双方申诉和了解政策法规提供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