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翻建房屋引纠纷,互不相让陷僵局

  去年国庆长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一位到闸北区政府上访的居民张某被带回宝山路街道综治中心,她扬言:“如果问题解决不了,就从乡下老家喊十几个人来,采取极端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定,闸北区宝山路街道司法所、信访办和居委会联合进行了调解,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工作,一起可能激化的矛盾终于化解了。

  翻建房屋引发邻里纠纷

  去年5月,街道居民李某在未完成全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家的私房拆了想翻建一下。隔壁邻居张某认为,李某家翻建将影响她家采光,不同意翻建。

  在这种情况下,李某决定“原拆原还”,但由于拆除前未明确原房屋标高,双方对房屋原高度达不成一致意见,由此发生纠纷。在建造的过程中,张某爬到了建造中的墙上阻挠施工,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受轻微伤,并多次拨打110。李某因张某阻挠施工非常生气,就让老母亲住到张某家,导致张某家的门窗及水斗损坏,为此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

  张某及李某母亲均多次到闸北区信访办上访,宝山路街道城管科、司法所、居委会也多次调解,但双方就损坏补偿数额和房屋翻建高度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僵局。后来,张某搭了一个晾衣架到李某家建了一半的墙上,以阻挠李某家施工。李某则为尽快施工建房,多次通过街道和居委会约张某协调,但张某一直以没时间为由拒绝调解。

  9月底,李某强行拆除了张某家的晾衣架进行施工,张某阻挠,双方矛盾再次激化,但李某不同意再调解。

  抓住时间联动调解出击

  结合张某的行为,宝山路街道司法所和信访办商量后认为,这是目前化解该矛盾的最好时机,一旦错过,矛盾升级引发暴力冲突,将更难解决,于是决定通过司法、信访、居委会三方的联动调解,努力将这个矛盾化解。

  由于双方之间积怨已久,很难坐到一起平静地协商,司法所决定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

  “事情走到今天这一步,你家也有责任。”调解员对张某说,站在李某的角度来说,房子拆了总是要建起来的,翻建总是希望比原来稍微好一点,前段时间由于你工作一直忙,没有时间坐下来调解,李某的房子一直拖着一年多未能建起,也有不小的损失。如果等到李某把房子建好了,你再走司法程序到法院去诉李某妨害你家采光,侵犯相邻权,要求拆除的话,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就更多了,而且你也得不到多少补偿,不划算的。“大家今后还都是邻居,希望你能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多一些,能让步的就让步一些,争取今天把问题解决了。”

  调解员一番入情入理的话,得到了张某的认同,也稳定了她的情绪,以理性的态度来协商解决方案,同意酌情降低赔偿要求,僵持的局面开始出现了裂缝。

  而李某坚持不同意和张某再次进行调解,她认为到今天这个局面,房子已经建起,已没有和张某进行调解的必要了。

  “你在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拆除进行翻建,且又未征得邻居的同意,这是不符合程序的。”居委会调解员对李某指出,她母亲住到张某家中并损坏其家中门窗、水斗、墙,同时因施工导致张某受伤,理应赔偿。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张某到法院走诉讼程序,她同样应当消除妨害,那么损失会更大。如果张某采取了过激的行为,结果就更难预测,对大家都会造成伤害,目前最好的办法是调解解决。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李某同意调解。

  借助多方力量达成协议

  经过耐心的工作,双方终于同意调解解决,但李某表示,由于张某前期拒绝调解,导致她家房屋拆除后未能建起,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目前房屋已经建起,不同意再按照曾经的协议赔偿(在纠纷过程中,双方曾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后因张某反悔未履行)。

  而张某则认为,由于李某翻建的房屋已经超出了原来的高度,对她家采光和通风有影响,且这段时间以来,她因李某造房子事受伤且误工,李某应当给予补偿。

  经过几轮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张某同意降低补偿数额。但由于李某同意支付的补偿数额过低,双方就补偿数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

  为了争取在放假前将本矛盾化解,维护节日期间的和谐稳定,街道信访办又联系了区拆违办的有关工作同志一起做李某的思想工作,认真向她解释有关规定和政策。

  在多方的努力劝说下,经过权衡利弊,最终李某提高了补偿数额,并同意修复张某家损坏的门、窗、水斗和墙,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场邻里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