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兰州:延期交付惹纠纷,百名业主状告房地产公司

  康某某等167人与甘肃兰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上诉案已于近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9月28日,该案在兰州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进行公开宣判,因其涉案人数众多,一度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2013年6月7日,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兰怡公司约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出售,康某某等人依约交付了购房款。2014年4月12日,兰怡公司给康某某等人送达了交房通知。4月18日,康某某等人办理了《业主入户交接确认书》,交接了房屋,但仍以房屋不具备交接条件为由,要求兰怡公司继续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安宁区人民法院于4月受理该案,依法判定兰怡公司在自愿承担一定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免除康某某等人20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康某某等人向兰州中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兰怡公司则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希望二审维持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