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辞呈未批,一月后可离职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问题一直是职工咨询的“热点”,本期精选了其中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刊登。

  辞职不批职工可不上班

  求助内容:职工拨打12351热线表示,自己想离职,并且已提前30天向单位递交了书面申请,但单位以人才紧缺为借口,不予批准。职工咨询,自己在三十日之后是否可以不再去上班?

  咨询建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三十日之后,无论单位是否批准,职工都可以不再去上班。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条件

  求助内容:职工来电咨询,自己因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再续签而失业,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咨询建议: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辞退”与“辞职”差别大

  求助内容:职工来电表示,自己在一家单位工作四个月了,不久前单位以效益不好为由裁员,让其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为公司业绩不好,要求辞退职工,后单位又让其将“辞退”改为“辞职”,协议内容变更为公司业绩不好,员工要求主动辞职。职工咨询,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自己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

  咨询建议:职工所在单位的这种做法属于逃避法定支付补偿的义务,职工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被单位解聘的事实。另外,由于职工工作时间较短,在这种情况下,最多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