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引纠纷,买房订金难收回
价格谈妥草签房屋买卖协议、一万元订金付完,原本以为这样的房屋买卖就已经几乎尘埃落定,可房屋还是在过户时出现了问题,这让买主张女士非常郁闷,因为房主的房屋有继承权争议,房屋买卖一事不得不终止,而自己所付的1万元订金,也难以收回。
昨天,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欲购买的房屋就位于健康路67号2-2,这套50余平米的房屋,她已经与房主廖先生签订了协议,房屋一共售价是26万元,先交订金1万元,余下25万元在房屋过户时付清。
后来,廖先生告知张女士房屋在过户时出了问题,原来房屋是廖先生的母亲与继父所有,因为两人均已去世,所以房屋所有权归了廖先生及其继父的子女,可是继父的子女不同意将房屋进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