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开发商获利惊人,追讨民工欠薪别漏掉无良开发商

  岁末年终,清欠民工工资又成各级建筑主管部门头等大事。南京市建委、建工、劳动、公安、司法等部门近日联合成立清欠小组,并规定,发生群体性讨薪的施工企业,将被课以逐出当地建筑市场的严厉处罚。

  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民工工资须按月足额发放。可是不规范的建筑市场导致工程款拖欠频繁发生,捆绑工程款的月薪制难以落实。专家呼吁,追讨民工欠薪别漏掉建筑链条的总债主——开发单位和房地产商。

  楼市不景气,仅南京3个区欠薪就达8000万元

  南京建工局在清理投诉案例中发现,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施工单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分包单位又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屡见不鲜。

  调查显示,2006年,南京欠薪投诉登记102起,拖欠金额1955万元,涉及民工1040人;2007年,清欠投诉登记109起,拖欠金额达6768万元,涉及民工7174人。虽然有关部门加大了追讨力度,但由于工程款拖欠的源头没解决,南京近两年拖欠投诉量仍居高不下,平均每起拖欠事件涉及的金额和人数迅速增加,越来越具有群体性。

  今年受国际金融环境影响,房地产普遍不景气,开发商难以资金回笼,更殃及民工工资发放。南京市建委11月份对全市在建项目拉网检查,江宁、浦口、栖霞三区施工企业自报的工资拖欠就达8000万元。江宁区为解决建筑民工工资拖欠,财政专门拨出5000万元备用金。

  建筑企业遭遇盘剥,无力按月足额付薪

  施工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主要是人工费和材料款两项。国家明令禁止垫资建设,施工方也明白违规垫资引发的风险,为什么却又“明知故犯”呢?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副会长、南京清欠办公室主任孟玲怡认为,这源于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施工企业不得不参与恶性价格竞争,并接受建设单位的苛刻条件,与承包单位签订低价中标合同时,价格通常再下浮10%-30%。为应付检查,双方在中标合同外,往往暗订一份要求施工企业垫资的“霸王条款”,到基础甚至主体工程结束后再付款。施工企业被迫将压力传递给材料商和分包商,甚至找包工头垫资,导致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发生,最终,资金压力转嫁到了民工头上。

  一施工企业对记者说,中标价背离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成本,可你不干,有人干,那么多的企业要“吃饭”。省建管局调查显示,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和建设单位的盘剥,双重压力之下,我省房屋建筑企业平均净利润率只有1%-2%,这也导致施工过程中无力按月足额支付民工工薪,只能支付少量的生活费。

  法规难以约束开发商,民工血汗钱竟充做“无息贷款”

  开发商和建设单位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不只在于其在建筑市场上的优势地位,还因为欠薪发生时,鲜有严厉法规约束。

  建筑企业抱怨,开发商一旦拿地后,就成了建设市场的“老大”——一面依靠土地抵押贷款和预售房款“滚动发展”,一面占用施工方人力物力,节省了财务成本。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提高资金利用率,即使房款很快回笼,也不愿预支工程款,而是用作流动资金,或是用来再拿地,多数开发商把民工的血汗钱,充做了无息流动贷款。这在房市稳定的时候,资金链兴许不会出问题,可一旦市场行情大变,譬如今年,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就成了难题。

  然而,目下追讨民工欠薪,第一责任方是施工企业,而不是开发商。孟玲怡称,民工欠薪问题适用劳动法,这对建筑企业是一条高压线,主观上不愿去碰;可工程款结算适用的是合同法,开发商、建筑企业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建筑领域三角债稀松平常。虽然国家劳动部门、建设部门规定,建设单位未结清工程款导致欠薪的,应垫付民工工资,事实上,民工与开发商之间在法律上讲没有因果关系,清欠中经常遇到各方推诿,导致协调失败。

  法律的欠缺,使建筑民工月薪制成为一纸空文,也为大面积、有组织的群体性讨薪埋下了隐患。

  堵住欠薪源头,南京酝酿“民工工资备付金制”

  其实,按月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并不占用开发商多少资金。

  一般而言,建安成本占房款两成左右,人工费只占建安成本30%。净利润动辄30%以上的开发商,只需备付6%的房款,就足够落实民工月薪制。

  从根本上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首先要规范建筑市场,取缔开发商附加的“阴阳合同”。目前,南京建设工程招投标普遍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价低者得,造成了施工企业恶性竞争,挤占民工工资款。有关部门建议:采用“综合最优价中标”,加大技术标权重,在工程定额预算价下一定比例设立“红线”,投标价低于红线的,视为有重大履约风险,一律废标。

  民工月薪制得以落实,还要在开发商、施工企业的合同中,明确相应条款。这一块以前是空白。应当明文确定开发商支付的工程款须有人工费备付款。南京市建委基建处处长徐勇介绍,下一步他们在给开发商发施工许可证之前,将要求开发商预存工资备付款,专户存储,且不得挪作他用,由银行担保并提供对账单,按工程进度支付民工工资。

  南京建工局有关负责人说,建筑领域从源头上清欠,这一呼声喊了十多年,现在应该是解决的时候了。法律法规不能改变建筑市场格局,但弱势群体的利益理应得到维护。开发商须明白,我们购买的每一件商品,都包含了人工成本,他们出售的每一套房子,也都凝聚民工的血汗钱,必须按月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