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职工因公受伤可诉雇主
单某是一名工程师,退休后他受雇于一家建筑公司。在一次工地勘察中,不慎摔伤。单某和建筑公司就其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事宜发生争议。
法律人士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此可知,我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只是用人单位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因此,退休返聘职工在工作中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政策,而应按照双方的返聘协议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按照劳务雇佣关系向雇主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