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劳动者远离职业病伤害
近日,苹果公司一家供应商137名工人正己烷中毒事件,再次暴露出我国在职业健康防治方面的漏洞。在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希望能有更多的目光关注我国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我国早在2002年就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建成投产或投入运行后,职业病防护设施也要同时投入运行,从而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可是在现实中,依然有不少不良企业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无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大赚黑心钱。此次正己烷中毒事件中,早在2009年用人单位就被告知停止使用这种有毒的化学清洗剂。但是企业既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也没有改造通风设施,仍继续使用这种化学品,导致137名工人付出了惨痛的健康代价。
目前,我国职业病在防和治上都有漏洞。不仅用人单位不愿投入资金来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和条件,使得职业病患者不断增加,而且职业病患者要获得正常的救治和补偿也比较艰难。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职业病患者提供材料难。职业病诊断需要用工单位出具相关材料,这一规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剥夺了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权利,张海超“开胸验肺”就体现了这种尴尬。二是职业病患者维权难。有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得劳动者遭受职业损害后难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责任。三是职业病鉴定难,鉴定过程冗长,手续繁琐,鉴定和监督难以保证公信力。四是职业病防治监管难。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行政部门则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述三个部门的监督管理权既有不同又有交叉,遇到问题往往互相推诿,形成了都有管理权又都不管理的监管盲区。
希望在今年两会中,代表、委员们能够从立法、体制、监管、职业病的预防及诊断救治等多方面对职业病防治体系进行讨论,加以完善。探讨细化职业病防治措施,解决患者实际问题,并建立与职业危害有关的职业病赔偿制度,将健康还给广大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