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延长产假不如新增男性“护婴假”

  晚上频繁起夜,白天按时上班,宝贝只能扔给老人或保姆照看……这是大部分职业女性产后面临的现状。对此,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

  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的建议,的确有一定的意义。这不仅有利于产妇恢复生理健康,也有利于婴幼儿哺乳和健康成长,培养母亲与子女的感情,而对男性及其他家庭成员而言,也是一种解脱,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谐,避免家庭成员纠缠于谁带孩子,甚至产生分歧,影响夫妻感情。但是,这一建议有利也有弊,甚至弊远大于利。

  男人心疼一边工作一边兼顾宝宝成长的产妇,希望年轻妈妈们悠闲一点、轻松一点,本无可厚非。可是,不顾社会实际,把家庭照看宝宝成长的责任都交给女性,让产妇成为家庭主妇,使年轻的妈妈们3年里都失去工作的快感,与其说是用特别的爱给产妇,不如说是对女性的变相伤害,是对女性的又一种歧视。依笔者看,延长产假不如增加男性“护婴假”。即在产妇现有休假规定的基础上,建议为年轻的爸爸放“护婴假”。一来,可以提醒年轻爸爸,照看孩子不仅是妈妈一个人的责任,爸爸也应照看、哺育孩子,共同帮助孩子成长;二来,也可以让男性的用人单位增加一部分支出,避免用人单位扩大对女性就业的歧视,保证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