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为多长
标准工时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
(一)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二)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三)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四)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标准工时的计算方法:标准工时=正常工时X(1+宽放率);宽放率=(标准工时-实测工时)/实测工时*100%=管理宽放率+生理宽放率+疲劳宽放率;正常工时是人工操作单元工时(经过速度评比)+机器自动作业工时(不可作速度评比)的总和;
宽放率主要是如下几个方面的总和:
(一)生理宽放一般取2%~5%;
(二)疲劳宽放一般取5%~20%;
(三)管理宽放一般取3%~10%;
(四)特殊宽放率电子制造业使用的宽放率一般取10%。
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工时制度不一样。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组织生产和工作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
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劳动者某一具体工作日或工作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个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体工作时间不超过总体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