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东建立农村劳动力普惠制培训制度

  广东率先在全国建立农村劳动力普惠制培训制度,实施“一户一技能”计划,对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贫困户劳动力、被征地农民、转产转业渔民、其他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开展不同类型的为期3个月左右的技能培训,2009年,共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82.4万人,转移就业128.5万人。

  自广东实施产业

  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部署以来,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全省共认定了705家高质量的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建立了以技工学校为主阵地,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参与的覆盖省、市、县、镇四级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体系,年培训能力达90万人次以上。

  据广东省人事劳动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在培训模式上灵活多样,“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村合作”及“学校与行业联合培训”,通过“送教进厂”、“送教下乡”、“送教入户”等方式将培训网络延伸至农村。农村劳动力“足不出户”,就可接受免费技能培训。

  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建立珠三角地区与东西两翼地区结对帮扶机制,促进技能劳动力向珠三角地区转移。同时各地充分依托产业园区和地方支柱产业,开展对口培训,创造了“村民车间”、“社区工作坊”、“千企扶千村”等转移就业模式,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