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过户多久时间限制吗

  (一)房产继承过户没有时间期限。继承过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继承公证;

  (三)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