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嘱就给继承人一份合法吗

  遗嘱能否给继承人一份,法律没有进行明确约定,一般以立遗嘱人自身的处理方法不同而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不同的遗嘱形式保存的方式也不同,如果是公证遗嘱,立遗嘱人写的遗嘱原件交由公证处进行保管,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给立遗嘱人进行保管,继承人能否获得公证书由立遗嘱人自行处置。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均是由立遗嘱人自行保管遗嘱文件,其可以自行决定遗嘱是否由继承人进行保管或在继承人处留存一份。

  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不是,根据我国有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办理;有遗嘱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法定继承人是根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继承权的个人。而遗嘱继承人是依被继承人处分个人财产而享有继承或遗赠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