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共有产权住房会优先配售给哪些人?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新北京人)。

  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新北京人)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人才工作需要,在核心功能区、产业园区范围内及周边建设筹集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区域范围内人才居住需求。

  上述规定,突出以区为主进行分配,优先供应本区户籍和本区就业人员的原则,是我市推进职住平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北京交通拥堵的大城市病问题,为营造宜业宜居、创新发展的环境奠定基础。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共有产权住房将为转换房地产调控方式起到积极作用。

  共有产权住房具备申请条件后,由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申购公告(市住建委网站也会同步发布申购消息),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申购家庭应仔细阅读申购公告,符合申购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如实填写家庭资料并提交审核。

  申购过程全程在线办理,一般不需要提交其他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