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扰民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施工时未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居民可以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一)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二)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三)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四)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五)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早晨6点。
所谓的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扰民报警,警察一般会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