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危旧房改造的条件有哪些

  一。危旧房改造的条件有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相关法律政策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第四条危改房建筑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

  2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

  3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小于2.10米且其面积不超过房屋总面积的1/3。

  第五条危改房选址应选择安全地段。对于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洪水、山洪等灾害的地段应采取技术措施处理。

  第六条危改房地基为软弱土、可液化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冻胀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层时,应做地基处理,达到地基设计承载力要求。

  第七条危改房基础应根据房屋荷载情况、相关规范规定的房屋降沉要求等选择毛石基础、混凝土基础、砖放脚基础、灰土基础等基础形式,达到基础设计承载力要求。

  第八条危改房主体结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的当地抗震设防烈度,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采取抗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