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执行人员难逃法网
2015年11月2日,兴国县法院判决被告邱某偿还邓某欠款2900元及欠款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邱某未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2月3日下午,邱某对法院执行人员邓锋、曾智态度恶劣,拒不配合,并揪扯法院工作人员,引发大量村民围攻、殴打法院工作人员。被告人李某在明知对方为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况下,煽动围观群众阻止法院工作人员离开,殴打邓锋脸部多拳(经鉴定为轻微伤)。日前,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意义
二人因抗拒法院执行,走上共同犯罪的道路,终究不能逃脱法律对其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