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拆迁赔偿协议签订后可以撤销或者解除吗

  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该协议的主体一方不是法定的拆迁主体。(如拆迁指挥部、无委托关系的主体等)

  3、提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所签订的拆迁协议。

  4、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

  5、拆迁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拆迁协议。

  6、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相互勾结,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拆迁协议。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而实施的拆迁行为。

  1、签署空白拆迁补偿合同后,发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

  2、拆迁人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发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

  3、拆迁人以签字盖章为由,将被拆迁人签字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取走后修改

  4、以限制人身自由为要挟,强迫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5、继承房屋,继承人之一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