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收养须满足什么条件

  在近几年我国遭遇的地震中,很多孩子沦为孤儿。许多爱心人士向这些孩子伸出了希望之手,愿意收养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孩子。

  收养权指公民享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领养,从而使无父母子女关系的当事人产生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权利。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私自收养容易成为非法贩婴的诱因之一,而合法收养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严格的程序。

  一般情况下,收养行为涉及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三方,法律对此三方民事活动的主体条件分别作出了要求。

  哪些儿童能被收养?

  我国《收养法》规定的被收养人,是指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具体包括:(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

  哪些人可以作为送养人?

  《收养法》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哪些人可以作为收养人?

  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并且无子女。此外,还应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比如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以及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法律对收养人也作出了一定限制。例如,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还需要注意的是,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