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积金继承程序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需提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继承人办理公证或所有继承人到场;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由相关单位出具继承提取人证明。

  公积金作为个人账户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如果缴存人去世,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如果恰好缴存人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那么公积金的余额就会被纳入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中,作为增值收益。

  养老、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其中个人账户属于被继承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能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依法继承。如果养老金账户所有人在职死亡,工作单位的人事会在社保局进行申请,个人账户余额、补助费用将发放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员工的家属;

  如果是已经退休的人员死亡,要由家属带好以下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继承的申请:

  (一)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火化证原件和殡仪馆行政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申领人身份及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继承权的人员委托书,有多个继承人的需要有公证书;

  (五)指定银行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