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土地的补偿范围和补偿、补助标准的确定,是征地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组织征地的地方政府必须按征地协议书如数支付补偿费,被征地单位也不得额外索取。在征地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物权法》还规定,除要依法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四)临时用地补偿
(五)合理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