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亲属关系公证去哪里办理

  由关系人单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没有单位的可有街道居委会或办事处出具)后,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关系人身份证明以及能证明两人亲属关系的一切证明材料(可以是往来书信、照片等)去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关系人的身份证(港澳台同胞增加提供通行证)、户口簿。关系人为外国人的提供护照;

  3、申办亲属关系公证的证明

  4、与申办亲属关系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

  5、如第(4)项材料不足以反映亲属关系,则须另提供人事档案简历影印件、公安机关户籍档案证明等并加盖所提供的部门的公章);申请人无法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知晓其亲属关系的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出具相关记载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关系人为外国人,其身份的记载与原来的记载已经发生变化,要提供身份变化的证明及关系人在境外对关系认可的声明书,该声明书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6、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15个工作日;深圳市公证处处提供便民服务,国内经济3个工作日(其中委托1个工作日),涉外民事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