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但因债权人的原因而使债务人无法履行给付标的的义务时,债务人可将标的交由法定的机关保管,视为已经履行了债务,提存之物的风险全部转移给债权人。公证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提存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
1、未到期债务,不得办理提存。
2、债务人应当向履行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存公证。
3、公证机关在办理提存公证、接受提存标的以后,应当向债权人发出提存通知书,通知债务已经被提存。
4、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债的依据,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债的内容;债权不接受履行的证明;交付标的物。